仅凭一次询问,律师如何判断当事人不构成强奸罪?

发布时间:2025-05-14 08:19  浏览量:1

许多人认为律师必须阅卷才知道当事人是否有罪,其实对于不复杂的案件,律师仅凭一次高质量的询问,就可以准确判断案件是否存在无罪辩护空间。我办理的曾某无罪释放的强奸案,也是批准逮捕后询问当事人,发现曾某应该不构成犯罪。

那次我办理曾某强奸案,家属也问我要不要找受害人赔偿争取谅解,看看能不能取保候审。我明确告诉家属,一则这个案件已经批准逮捕了,又是强奸案,取保候审基本没可能,谁告诉你可以取保候审谁就是在骗你;二则这个案件有无罪辩护空间,只有失去无罪辩护机会我们才需要考虑妥协。

我问了曾某13句话:你们是陌生人关系还是熟人关系或者男女朋友关系、你们是第一次发生性关系还是多次发生性关系、你们开房前有没有喝酒或者服用麻醉性药品、她是自己脱的衣服还是你帮她脱的衣服、她的衣裤有没有破损、你们的身上有没有搏斗的痕迹或者说有没有受伤、女方在房间有没有呼救、女方穿什么样的衣服她如果反抗你能不能正常脱下来、你们发生关系时对方有没有反抗或者反对、你们发生关系后对方说了什么、这个案件是如何报警的、公安机关是如何问你的、你是如何回答的。有经验的律师都知道,我问的这些话什么意思,这也是法官认定是否构成强奸的关键。

等问完曾某,他的回答让我很满意,尤其是我发现现有证据只能证明男女双方发生了性关系,但不能证明发生性关系时女方不愿意,即女方既没有反抗行为,也不属于不知反抗、不能反抗,这样的案件最多属于事后女方不愿意的通奸行为。女方既没有明确“不愿意”,也没有用自己的行为表示“不愿意”,还主动脱去内衣内裤,衣裤完好无损没有搏斗的痕迹没有呼救的声音,当然不属于强奸犯罪。

一些法官过窄理解女方“不同意”,这就造成许多女方引诱男方发生性关系然后“事后反悔”对男方造成伤害的冤假错案发生。此时家属需要尽快安排有经验的律师介入案件,避免当事人因为不懂法而未能坚持无罪,甚至因为表述不当而误导侦查人员。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是逻辑,律师与医生一样,都是需要丰富“临床”经验才能有效发挥技术能力的职业,因此不能不慎重办理案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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