漂亮女生投诉:七天没交房租,房东动我内衣裤,让我感到生理不适
发布时间:2025-07-13 19:21 浏览量:4
一位漂亮女生向记者投诉:7月1日,我出去的时候,我的房东动了我的内衣裤,让我生理感到非常不适!
事发于广州,一位年轻漂亮的女生陈小姐,大概20多岁,大眼挺鼻,柳眉弯弯,长得非常漂亮,打扮也很时髦。她租了珠江新城的一间房子,要知道这个地段被誉为“全市富人区”,房价是比较贵的。
租金也不便宜,应该面积也不太大,月租是6800元。
按照广东这边的惯例,一般在租房的时候要缴纳一租两押(或说押二付一,就是交一个月的租金,两个月的押金),这么算下来,陈小姐就向房东支付了13600块押金。租房合同上面写明,租期为一年,从2025年2月23日开始,她的房租已经交了 4个月,直到今年的6月23日。
但是,4个月之后,过了房租截止期7天,陈小姐并没有继续交,她拖欠了7天房租。
没想到,随后,房东竟然带了另一个男人来她的房间,在她未知的情况下,擅自用塑料袋把她的物品打包,包括贴身衣服、内衣内裤这些私密的东西,要求她搬离这个地方。
女生看着自己一包一包心爱的衣物被收拾出来,自己就要被扫地出门,她傻眼了,也非常气愤,继而向媒体怒诉:“在7月1号,房东趁我出去的时候,两个大男人动了我的内衣内裤,打包了我的贴身衣物,让我感觉到生理非常不适。”
记者转头去采访房东。听声音,房东也是一个年龄不大的男子,大概三四十岁。
他马上反驳了陈小姐,他辩解说,是陈小姐提出提前退租,但房租已经超过7天没付了。在自己上门给她打包之前,他曾经多次和陈小姐沟通,催交剩下的房租,或要求她搬离自己的房子,但她一点都没有配合。
现在这个房东提出:要么陈小姐正常交半个月的房租,给她宽限15天,要么让她马上搬走。
但是陈小姐不愿意,一直没搬走,这让房东忍无可忍,认为必须按合同来执行,最后才让我们看到他带一个男人,去陈小姐房间打包内衣的事。
但陈小姐这边也是向记者大倒苦水。
她说,她曾请求房东宽限15天,提出用最初交的2个月押金抵扣房租,还提出过转租,但房东不干,告诉她,转租划不算,要收转租费、中介费,就算她转租成功,他仍然要收取一个月押金。
最后的结局有点让人意外,有律师表示,擅自打包租客的内衣裤或已触犯法律法规!
现在,女生已经从那间出租屋搬走了,她的13600块押金,房东一分也没有退给他。
大家认为这公平吗?我认为,其实在租房的时候,合同上面应该有写明各项条款,女生是理亏的。
首先,租期规定一年,但她只租了 4个月,所以她提前退房,违约了。
另外能否用房屋押金抵扣租金这个问题,查了一下,还要分三种情况:
1,如果合同有约定可以抵扣,这是可以的。在租客没交租金的情况下,房东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租金的金额。
2,合同没有约定,但双方协商一致,押金也是可以抵扣房租的。
3,租客违约时,视情况而定。如租客毁坏物品、破坏房屋,房东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的维修费用,若扣除后押金有剩余,可经双方协商用于抵减房租。
总之,未经协商或没有合同约定,租客不能擅自用押金抵房租,房东也不能未经租客同意就擅自将押金抵作房租。看起来有点像霸王条款,但实际也是公平的,以免双方发生纠纷。
最后,租客可以转租房子吗?这也分3种情况:
1,如果合同约定了可以转租,那就可以转租。
2,如果合同约定禁止转租,租客就无权转租,否则构成违约。
3,合同没有约定是否可以转租时,租客需要先征得房东同意再进行转租。不过,如果房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租客转租,在六个月内没有提出异议,就视为房东同意租客的转租行为。
以上案例,房东和女生的租房合约中应该没有规定可以用押金抵扣房租,后面又协商不成,再加上合同中又没有约定可以转租,女生提出转租时,房东提出了要收转租费、中介费,还要收她一个月的押金,看起来有点像霸王条款,没办法,合同没有约定,女生就显得很被动,最后,可能她自己也没有转租成功,所以两个月的押金泡汤了,挺划不来的。
但是,租客8天没交租金,房东有权收拾租客的衣物,让她搬离吗?答案是不可以。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租客逾期不支付租金,房东可以解除合同,但无权擅自处置租客的个人物品。因为租客对自己存放在租赁房屋内的衣物等物品享有所有权,受法律保护。即使租客拖欠房租违约了,租客没有同意,房东擅自收拾其衣服,可能侵犯租客的财产权,涉及到隐私物品,还可能侵犯租客的隐私权。
所以,上述案例的房东没收到8天的租金,以为占理,就强行去收拾女生的衣服,还包括内衣裤等私人物品,让她搬出去,实际上他已经侵权了,女生要告他的话, 他大概也会输的。
【本文信源:广州日报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