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民医保暖人心,参保缴费正当时

发布时间:2026-01-28 16:41  浏览量:1

2026年度鹤岗市城乡居民医保延长缴费期截至

2026年2月28日

,个人缴费标准为

400

元,政府财政同时补贴700元,合计每人1100元。医保不断档,健康有保障,距离延长缴费期结束仅剩最后一个月,请未参保缴费的居民朋友们及时参保缴费。

一、参保人员范围

我市现已全面取消城乡居民参保的户籍限制,老人、儿童、学生以及未参加职工医保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包括快递员、外卖配送员、网约车司机、自媒体从业者等都可参加鹤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。

二、待遇享受期

自2025年起国家出台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,未连续参保缴费或未在集中缴费期缴纳医保费的,会产生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,即缴费后需等待3个月才能启动医保待遇。在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需个人自付,不能追溯报销。

(一)已缴纳2025年居民医保的:在集中缴费期内续缴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的人员,享受2026年全年居民医保待遇;在延长期内续缴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的人员,自缴费次日起享受2026年居民医保待遇。

(二)没有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,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自2026年4月1日起享受2026年居民医保待遇;2026年延长缴费期缴费的,待遇自缴费次日3个月等待期后享受2026年居民医保待遇。

(三)2026年3月1日起缴费的(即已经过了延长缴费期),缴费次日等待3个月享受医保待遇。

三、保障范围

在我市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可享受定点医疗机构200 元门诊统筹待遇;可以申报冠心病、糖尿病、恶性肿瘤放化疗等35种门诊慢特病待遇;可享受高血压、糖尿病年门诊“两病”待遇;住院时可享受市内三级医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是65%、二级医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是80%、一级及以下医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是90%;全员享受大病保险待遇。

四、缴费方式